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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晚20时许,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郭进接到蓝溪谷地小区某群众报警求助,她称自己昨晚回家时把家里的两个手机都落出租车上了,而且当时好巧不巧的用现金支付车费并没有留取发票,现在无法联系车主,希望民警帮忙。
民警找到报警人何女士后,何女士自述今天凌晨1点30分左右,自己从九龙坡科园三路附近上车到家楼下,下车时刚好身上有平时打牌的一些现金于是就拿成车费支付,当晚回到家她就发现随身携带的家里的两个手机都落出租车上。由于当时确实太晚了,人又犯困,于是何女士尝试用家里的平板拨打自己手机号码和出租车求助热线均无果后便休息了 。等到第二天下午,她借亲人手机再次查询求助结果,并同时拨打自己两个手机,发现一个关机另一个无人接听,她将各种办法都尝试后,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求助,此时时间已到晚上。
何女士告诉民警,手机内存储有很多重要资料,何女士希望民警能够帮忙找寻当时的司机。
“您先别急,我们带你到派出所调看一下你下车附近的监控视频,通过车牌帮你联系车主。”随后,民警将何女士带至派出所让同事根据这些信息展开查找。经多方查找,警方最终联系到了出租车司机,并成功将手机寻回,何女士也对耽搁司机的工作时间和往返送手机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正是因为你们的帮忙,我才找到这手机。” 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后,何女士开心地向民警感谢道。
警方提醒:携带手机等贵重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看管好物品,不要离开视线,以免遗失!